立法委員趙天麟國會辦公室新聞稿
趙天麟呼籲酒駕加重刑責修法盡速於本會期審議
針對酒駕加重刑責修法須等到下會期一事,民進黨立法委員趙天麟表示,正義遲到對於公義實現會大打折扣,修法進度過慢會嚴重傷害人民對於法律的感情,現今社會民氣可用,社會無法接受修法進度過慢。趙天麟認為,組織法草案和酒駕加重刑責一樣重要,呼籲司法法制委員會能重新考慮排定酒駕加重刑責修法盡速在本會期實質審議。
趙天麟進一步表示,目前提出的修法版本除將酒駕肇事致死刑責提高為3至10年及致人重傷提高為1至5年外,近日也和李昆澤委員及蔡其昌委員共同針對酒駕累犯者提出法律修正案,明定再犯185條之3第一項、第二項之罪者,處6個月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罰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人於死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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